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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及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和超亿元村名单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:

     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《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,我部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认定和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监测工作。经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、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,决定认定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崔家庄村等395个村镇为第十二批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、推介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姚王庄镇等199个镇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、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北郎中村等306个村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亿元村,现予以公布。

      发展“一村一品”是做好“土特产”文章,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集聚化、标准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发展的重要途径,是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。希望获得认定推介的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、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和超亿元村珍惜荣誉,并以此为契机,不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、挖掘乡村多元价值,打造全产业链条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,推动产村、产镇一体化发展。

     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,加大政策扶持,强化指导服务,开展宣传推介,推进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。